最高法警示AI电信诈骗黑灰产业链条

2026年03月11日 17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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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/中国能源网 责编/爱力方

3月9日下午,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全媒体直播访谈活动,解读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》。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汪斌表示,对于研发售卖AI换脸拟声工具、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及转移洗白赃款等涉电诈关联犯罪,严格依法惩处;对明知他人利用AI技术实施诈骗,仍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同配合的人员,构成共同犯罪的,以诈骗罪定罪处罚。

随着AI技术的快速发展,AI技术滥用引发的各类违法犯罪问题层出不穷,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也呈现出新特点新趋势,人民法院有哪些针对性的打击治理举措?

汪斌介绍,当前,不法分子对AI技术的恶意滥用,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迭代升级的重要推手,直接加速了电诈犯罪的异化演变。

一是诈骗手段智能化。不法分子利用AI技术,精准复刻被害人亲朋好友的面容、声音,通过高度仿真的视频、语音通话实施诈骗,传统识别手段难以辨别真伪,诈骗成功率得以大幅提升。

二是黑灰产业链条化。涉AI电信网络诈骗已形成精细的黑灰产链条,涵盖“技术开发—信息收集—引流获客—实施诈骗—资金转移—洗钱变现”等环节,各环节相互独立又紧密协作,跨区域化特征明显,打击治理难度不断增大。

三是社会危害扩大化。不法分子利用AI技术对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深度大数据分析,通过对受骗人“精准画像”,实现从“广撒网”的盲骗到“点对点”的精骗,诈骗更易得逞,受骗群体持续扩大,严重破坏网络信任体系,社会危害越来越大。

汪斌表示,针对上述新情况新问题,人民法院通过精准司法裁判强化刑事打击、司法建议推动源头防控、深化法治宣传筑牢反诈防线,全方位遏制AI电信网络诈骗蔓延态势,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。

一是以精准司法裁判为核心,强化刑事打击震慑力。严惩实施AI诈骗的关键主体,如对组织研发AI诈骗技术和工具、策划实施精准诈骗的组织者、领导者,以及累犯、惯犯,坚持依法从严惩处。追责诈骗共同犯罪,对明知他人利用AI技术实施诈骗,仍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同配合的人员,构成共同犯罪的,以诈骗罪定罪处罚。

据了解,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被告人吴某涛诈骗案典型案例,上游诈骗分子针对独居老人实施AI拟声冒充孙子诈骗,因老年人转款不便,吴某涛接受上线安排,配合上门收取赃款,构成诈骗罪共犯,被依法判处刑罚。

“坚持全链条打击,对于研发售卖AI换脸拟声工具、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及转移洗白赃款等涉电诈关联犯罪,严格依法惩处。”汪斌说,坚决铲除犯罪土壤,斩断为电诈犯罪“输血供粮”和提供“技术助攻”的帮助链条。

二是以司法建议为抓手,强化源头防控实效性。坚持把案件审理与系统治理、依法治理、综合治理、源头治理有机结合,案件审理中针对发现的AI技术监管、平台审核、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工作疏漏,及时向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、平台提出司法建议,督促及时完善技术防控体系,加强跟踪问效,从源头遏制技术滥用。

三是以法治宣传为引导,提升对AI诈骗识别防范力。针对AI诈骗的新特点、新套路,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的精准性,通过多种形式解析AI换脸、拟声等诈骗手段,重点面向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财务人员等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,推动AI反诈知识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农村、进家庭,筑牢防范AI诈骗的全民屏障。

【责任编辑:王弘晢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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