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场关于“暴力”的法律诉讼,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、近乎于“赛博朋克”式的方式,在美国得克萨斯州,悍然上演。
被告,是人类——一位名叫达伦·杰森·沃特金斯二世(Darren Jason Watkins Jr.)的在游戏直播界,以其夸张、狂热的风格而闻名的网名为“IShowSpeed”的顶级网红。
而原告,则是机器人——一个头戴牛仔帽、脚踩耐克鞋、说着一口流利Z世代俚语的、名为Rizzbot的、同样在社交媒体上爆红的“网红机器人”。

Rizzbot的开发商Social Robotics, LLC,于11月17日,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,指控Watkins,“故意伤害”了其旗下的“签约艺人”Rizzbot,并向其索赔100万美元。
这很可能,将成为人类法律史上,“机器人起诉人类的第一案”。
这场诉讼的导火索,是一段被完整地、清晰地,记录在YouTube上的、充满了暴力与挑衅的视频。
在这段视频中,Watkins,在与Rizzbot进行一次直播互动时,因言语不和,而表现出极度的愤怒和激动。

他对着Rizzbot大声地咆哮、试图与其进行“搏斗”、用锁喉的方式控制住它、两次重击其面部,并最终,将其推搡摔倒在地。
诉讼文件显示,Watkins的这些行为,对Rizzbot的面部和颈部,造成了严重的、物理性的、不可逆的损害。
而这种损害,直接地,导致了Rizzbot(及其背后的运营公司Social Robotics),遭受了巨大的、可被量化的商业损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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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izzbot因此无法再按计划,与另一位全球顶级的YouTube博主MrBeast,进行后续的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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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还被迫取消了原定在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(CBS)的王牌体育节目《NFL今日秀》中的亮相。
这两项合作的取消,所可能造成的间接商业损失,据称,可能高达数百万美元。
这起案件,之所以能够引发如此广泛的关注,其背后,是两个“网红”物种,在全球社交媒体上,一次宿命般的、剧烈的碰撞。
Rizzbot,其本体是一台来自中国宇树科技(Unitree Robotics)的,售价高达1.6万美元的G1人形机器人。

但其背后的运营公司Social Robotics,则以一种极其精明的方式,为其赋予了一个独特的、充满了Z世代亚文化色彩的“人设”。
它的名字“Rizz”,来源于Z世代的俚语,意为“魅力四射”。
它的行为模式,则融合了街头搭讪、犀利吐槽和滑稽表演。它会熟练地,向其“看不惯”的路人,竖起中指,并发出提前加载好的、充满了嘲讽意味的“个性化笑声”。
这种“嘴臭”、“叛逆”的牛仔机器人形象,使其迅速在TikTok和Instagram上走红,其TikTok页面的累计播放量,已超过4500万。

而IShowSpeed(Watkins),则代表了另一种,同样在社交媒体上,极具病毒性的流量密码——与机器人,进行暴力的、破坏性的“互动”。
在此之前,他就曾因将一台宇树的Go2机器狗,魔改为“喷火狗”,而获得了巨大的网络流量。

而另一位顶流网红Kai Cenat,更是将这种“殴打机器人”的玩法,推向了极致。
他在直播中,对一台高价购入的宇树G1人形机器人,进行了各种形式的“友好互动”。其相关的直播切片,在YouTube上,获得了超过400万的播放量,并为其,带来了超过10万的新增粉丝。

爱力方的分析认为,这起“机器人起诉人类第一案”,其意义,已远超一次简单的、关于财产损害的民事纠纷。
它更像是一个深刻的、具有里程碑意义的“伦理判例”。
它第一次,以一种法律诉讼的、不容置辩的方式,向整个社会,提出了一个我们终将无法回避的、全新的问题:
当一个机器人,不再仅仅是一台冰冷的、被动的机器,而是被其所有者,赋予了独特的“人格”、拥有了庞大的粉丝群体、并能够创造出巨大商业价值的“虚拟艺人”时,我们,应该如何,去界定它的“权利”?


我们,对它的“伤害”,是否,还应仅仅被视为,一次简单的、对“物品”的损坏?还是说,它,已经构成了一种,对一个“商业实体”乃至一个“虚拟人格”的、更深层次的、也应受到更严厉惩罚的侵害?
在这场由网红的“流量狂欢”,所意外点燃的法律诉...中,法院的最终判决,将不仅决定Watkins,是否需要,为他那几记重拳,支付100万美元的赔偿。
它更可能,为我们这个,即将与无数个、越来越智能、越来越“人格化”的机器人,共同生活的未来,划定下第一条,关于“暴力”与“尊重”的、至关重要的法律红线。